南寧軌道交通線網(wǎng)(應急)指揮中心(NOCC)二期及相關系統(tǒng)設計項目 補充招標文件(一)
項目招標編號:E4501002816022516001
招 標 人:南寧軌道交通集團有限責任公司
招標代理:北京中昌工程咨詢有限公司
二〇二四年七月
一、澄清內容
序號 | 更改條款 | 原招標文件內容 | 更改后招標文件內容 |
1 | 全文 | 投標截止時間(開標時間): 2024年07月26日北京時間09時30分 | 投標截止時間(開標時間): 2024年08月26日北京時間09時30分 |
2 | (1)設計實施人員配備/(1)項目負責人……【備注:……項目負責人工作年限證明材料可以是下列任意一項:1)投標人出具的工作證明;2)在設計單位簽訂10年的勞動合同;3)在設計單位繳納10年的社保證明;4)業(yè)績證明材料等。】 | (1)設計實施人員配備/(1)項目負責人……【備注:……項目負責人工作年限證明材料可以是下列任意一項:1)投標人出具的工作證明;2)在設計單位簽訂10年的勞動合同;3)在設計單位繳納10年的社保證明;4)業(yè)績證明材料等。該證明材料上傳至“桂建云”人員的附件或編制在投標文件其他資料中均予以認可。】 |
二、答疑內容
1、本項目對項目負責人和專業(yè)負責人擔任過類似項目有評審要求,在投標文件制作過程中發(fā)現(xiàn),項目負責人簡歷表可以從桂建云中直接導入其曾經(jīng)擔任項目負責人的業(yè)績,但是非項目負責人職務的業(yè)績無法直接導入投標文件。請問,對于已錄入桂建云的有效業(yè)績導入投標文件后無法體現(xiàn)相關設計人員的,在桂建云平臺“人員”附件上傳相關業(yè)績關鍵頁,是否予以認可?
答:予以認可。